一、寫信人應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以及社會公德,如實反映情況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。
二、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違反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及有關法規(guī)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,受理市委擬提任的領導干部人選存在問題的舉報,以及對領導干部政治、思想、作風、廉潔自律等方面問題的舉報,請訪問中共河津市委組織部12380舉報網(wǎng),網(wǎng)址http://12380.hejin.gov.cn/。
三、對黨委、人大、政協(xié)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事項,對已經(jīng)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、信訪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,請分別向有關機關提出。
四、以下信件將不予受理: 1.來信者未署名或未留聯(lián)系方式(手機號或者座機號),一些評論、個人看法以及反映的內容空乏、籠統(tǒng),不具備答復條件的事項; 2.純屬個人與單位或他人的矛盾糾紛; 3.內容不完整、表述不清楚,導致無法回答或開展調查的信件; 4.對推銷、廣告、邀請等商業(yè)來信; 5.不屬于政府職權范圍內的信件。
五、網(wǎng)站聯(lián)系電話:0359-5021977